虽然工资会并没有设定一次过特别薪金的数额,也没有建议加薪幅度,新加坡—德国工商会秘书兼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委员美最时(Alexander Melchers)认为,3%的薪金调整幅度是合理的。
美最时受访时说,过去半年来,计入通货膨胀因素在内,本地的一些外国企业薪金将员工薪金调高超过3.5%。考虑到环球经济前景不明朗,他认为这样的增幅有些偏高。
他认为,按照公司的表现以及支付能力,给予工人常年加薪,并尽量利用可变动花红来奖励工人,同时给予一次过特别薪金,帮助低收入员工应付生活费不断上涨的压力是创新的建议,对企业和员工有着双赢效用。
“本区域其他国家调整薪金的做法是在通货膨胀率之上另加加薪幅度,西方国家的工会更强势,要求的可能更多。不过这么做只会在通胀问题上火上添油,导致企业失去竞争力,而且还可能推使外国企业转移出新加坡。新加坡吸引外国企业的地方是因为这里的劳资政三方办事透明,和谐共处,让企业的业务有所保障。”
全国雇联会长兼工商联合总会主席李庆言则指出,我国目前处于非常时期,与其大幅度提高固定薪金,转而利用可变动花红,在能力以内奖励工人,有助企业更好地控制成本,同时协助缓和通胀问题。
全国雇主联合会、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、中华总商会及数个商会昨天都发表声明,大力支持全国工资理事会所公布的工资指导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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